小山辩论

现在是2026年3月28日早上11:54,我坐在小山高中图书馆。如果讲英语,这里其实叫做El Cerrito High School,不过El Cerrito本来也不是英文,而是西班牙语“小山”的意思,指的是附近的一座小山,Albany Hill(奥尔巴尼山)。有趣的是,“小山”小镇以那座山得名,不过那座小山并不在“小山”小镇的管辖范围内:就像堪萨斯城不在堪萨斯州的管辖范围内一样1

小山及附近地区

小山高中正是上次说到的,我去年第一次做辩论裁判的地方。这次来,显然主办方已经把我当熟练工使用了,第一轮就来了两个背靠背比赛:Round 1,分为flight 1和flight 2,学生只需要参加其中一个flight,不过我需要在同一间教室里连续裁判两场。

第一轮的主题是Global development(全球发展),flight 1的题目是:This House, as a developing country, would actively discourage the formation of primate cities. (发展中国家应该限制大中心城市的形成,例如首尔曼谷雅加达)。

正方一辩:提出“我们应当按照net benefit来决定胜负”。论点一:避免农村地区衰落;论点二:大城市过度拥挤,形成贫民窟;论点三:环境影响,例如热谷效应,例如雅加达的内涝以及城市下沉2

反方一辩:“我们同意net benefit定胜负”。先反驳:乡村地区没机会没工作没资源交通不便,人搬去大城市,即使只有一个人脱贫,也好过困在乡村零个人脱贫。再立论:集中关注一座大城市好过分散发展十个一般城市;经济会发展,世界80% GDP是城市产生;政府的合法性以及周边影响力。

正方二辩先反驳:乡村地区不是每个人都贫穷没机会,城市过度竞争造成贫民窟问题;发展本地工业,而不是集中所有资源在大城市;大城市之外“没资源”不实,关键是合理规划利用资源;污染是真实的健康威胁。另外,对手说了农村地区交通不便,这反而证明了我们的观点:交通建设很重要,这样可以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

反方二辩:首先反驳正方的例子不相关,之后以首尔举例:一座中心城市把全国从发展中国家提升到发达国家,大工业(例如三星LG)好过一堆没听过的本土小工业;贫困问题和大城市不紧密相关,并且有贫困人口的大城市(例如雅加达)好过没有大城市而人口照样贫困的国家例如尼日利亚3;城市洪水什么的也不会把经济成果降为零。

之后反方一辩和正方一辩分别总结。

第一轮Flight 2的题目是This House, as a developing democracy, would adopt South Africa’s model of capital cities. (我们这个发展中的民主国家应该学习南非的三首都模式)

正方一辩:首先简单介绍了南非的三首都设置,声明我们应当按照“对民主的好处”来决胜。论点一: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论点二:照顾每个族裔每个人而不是白人至上;论点三:天然预防政变。

反方一辩:我们应当按net benefit来决胜。一个首都加上若干经济中心更好,例如美国;多首都造成国家碎片化,彼此难以沟通,行政效率低下;三首都模式可能反倒让政变更容易4

正方二辩:我们的题目讲的是“发展中的民主国家”,美国不是;典型的国家是非洲国家,历史上都深受殖民和白人至上主义的祸害,种族隔离也是普遍问题,但是想象南非如果只有一个首都,那么一定是白人为主的开普敦,而黑人主体和南亚人主体的地区就不会被重视;又如约翰内斯堡,虽然不是三个首都之一,但是有一个政府大楼,也造就了他们的成功;至于沟通和效率,现在有互联网啊。

反方二辩:要说讲民主,我们讲的是三权分立,而未必是三个首都;我们还是应该按net benefit比,如果按“为民主好”来比,那么“死三百万人为了民主好”莫非是好的选项吗5?约翰内斯堡是经济成功,又不是首都;三首都零和游戏;这个方案反而造成了种族隔离,其实和你们嘴上说反对的种族主义是一回事。另外为什么会有政变?那是因为对现状不满,我们应当提高net benefit才能避免政变,否则三首都模式反而让政变更容易。

之后反方一辩和正方一辩分别总结。双方各自用了一次POO(指出对方使用新证据),不过都被合规地应对过去(指出自己或队友在哪一轮用过)。

现在是下午1:37分,我在第三轮的教室里等待辩手的到来。

  1. 严格说来这个例子并不完美,因为有堪萨斯州也有个堪萨斯城,和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连为一体。 

  2. 最近我也从公共广播上听到雅加达因为地下水超采造成地面下陷的情况,说明正方的资料收集很到位。 

  3. 但这个例子举的不好,尼日利亚确有大中心城市拉各斯。另外这个辩手说“对方关于菲律宾的例子”明显把雅加达搬家到菲律宾去了,正方压根没说过马尼拉。 

  4. 这个其实很牵强,反方一辩可能没有想好怎么应对,只用了他的最后十几秒短暂应对。 

  5. 这是尝试来道德绑架裁判咯?